内蒙古通辽市2026年11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普通话应用水平,满足广大考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通辽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将于2026年11月面向社会举办一期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完整阅读。
一、网上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通辽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2.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
3.非通辽市户籍的社会人员,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通辽市居住证明或工作(学习)证明。
(二)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2日8:30—11月4日17:00,逾期报名系统将关闭。
(三)测试计划
本次计划测试300人,报满为止。
(四)报名方式
通辽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统一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请所有考生务必通过以下官方渠道完成报名:
1.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ltt.org/
2.操作流程: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由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登录前请认真阅读“隐私权政策”),按照“首页-报名入口-内蒙古(我要报名)-选择通辽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报名流程进行报名。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请持续关注之后发布的公告。
(五)准考证打印
2026年11月9日上午8:30开放准考证打印,11月13日下午17:00关闭准考证打印,请各位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参加测试,考生迟到半小时者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六)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必须先注册账号,通过注册账户登录平台。
2.带*标记和联系电话为必须填写项目,照片按报名要求上传。
3.“证件类型”一栏必须选“身份证”,不得填写其它证件号码。
4.通辽户籍的考生需上传材料为身份证照片;非通辽户籍考生需上传身份证及有效期内的通辽市居住证明或工作(学习)证明。
5.本次测试审核在网上进行。请考生报名时严格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材料,如不按要求随意提交材料会导致审核不通过,考生要关注自己的报名状态,若审核不通过,修改信息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00,过期仍未修改信息的考生视作放弃本次报名。
6.本次测试通辽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参与报名和测试工作,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机构“代报”“包过”等虚假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7.已在其他测试站报名普通话测试且未出成绩的人员不能报名本次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否则导致无法考试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二、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09〕178号)的要求,考生需缴纳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社会人员50元/人/次”。
(二)缴费方式
已完成网上报名并且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考试当天带好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并于测试当天(11月14日)进行现场缴费。
三、测试时间
普通话水平测试时间:2026年11月14日(周六),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按时报到并参加测试。
四、测试地点
通辽市语言文字推广中心(通辽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停车场院内的后门进入三楼。
五、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由“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发布,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成绩。
(二)证书领取
1.考生成绩已由“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发布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的次月自行领取。
领取时间:每周五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领取地点: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79号窗口。
领取方式:本人领取,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委托他人代领,受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受委托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证书邮寄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目前已上线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服务功能,需要办理证书直邮服务的考生,可在测试后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helpCenter?curTabCode=3)查看证书直邮服务方法,按照流程完成直邮申请即可。
(四)证书领取时限
考生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限为自测试日期起的一年内,过期不再受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者不得参加测试。穿深色衣服以便现场采集白底照片,该照片为证书照片。
(二)报名信息经测试站确认后无法删除,缴费成功后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培训及考试,不予退费。请慎重选择并珍惜考试机会,认真准备,切勿缺考。
(三)考生务必按照指定时间,到达测试点候测室等待,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建议考生提前合理安排时间和出行方式避免错过考试。
(四)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员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各考生进入考场前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身份证以外的其他物品一律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
七、咨询电话
0475-6123457
来源:https://jyj.tongliao.gov.cn/xwzx/tzgg/202610/t20261027_1079326.html?f_link_type=f_linkinlinenote&flow_extra=eyJpbmxpbmVfZGlzcGxheV9wb3NpdGlvbiI6MCwiZG9jX3Bvc2l0aW9uIjowLCJkb2NfaWQiOiIyMzVmZDEwYzg4ZjRhZDA2LTUzZjhhMTEyYTVhOTU2N2QifQ%3D%3D&sl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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